根据我校2011F10032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明确如下:
分值设置
二级分值
评审因素
技术、商务
75分
10
业绩
规模、资质、信誉
25
代理服务方案、措施
20
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配备
报价
25分
投标价格
具体的取分细则将在本项目开标日举行的“标前会”上确定,当场向全部有效投标人宣布。
特此公告!
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
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