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我校“贾汪校区教学2号楼与图书馆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付款条件”更改为:“无预付款。工程前期拆除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的30%,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款的70%。工程决算经审计后,一月内付至工程审结总款的95%。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二年后付清。”
原招标文件也已作更改,请下载更新。
特此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