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科技园文化创意大楼、研发孵化大楼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3G52132)中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第三章第五项(基本功能要求)1.3条款中“文化创意大楼中DT1、DT2、DT3 、DT4、DT5群控,其中DT4兼无障碍电梯;DT8、DT9、DT10群控;DT12、DT13并联,DT13兼无障碍电梯”更改为:“文化创意大楼中DT1、DT2、DT3 群控;DT4、DT5并联,其中DT4兼无障碍电梯;DT8、DT9、DT10 、DT12、DT13群控,其中DT13兼无障碍电梯”。
2.“第二章中14.1”内容更改为:“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3. “第三章中第四项(主要技术参数)7.4”内容 “客梯兼作无障碍电梯, 同时设残疾人用操控盘。”改为“客梯兼作无障碍电梯,设主操纵盘、残疾人用操纵盘各一个。
4. “第三章中第七项(检验和验收)1.2”内容 “中标人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费用由中标方负担。”改为“差旅费用采购人自负,中标方为检查提供便利。”
5. 投标函中“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更改为:“正本1份,副本7份”。
6. 本项目不含土建配合费,但水电费由投标方自行考虑。
7. 安装工期暂按招标文件要求。
8. 提供近三年同等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不变,特此公告!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