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校2014G19066泉山校区河东供电系统改造施工工程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以来,陆续收到部分澄清要求。经我校研究,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描述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第二部分施工工期为45天,以哪个为准?
答:30日历天。
2、招标清单中电缆井数量为17座,而图纸中电缆井数量为18座,请问以哪个数量为准?
答:以清单中17座为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安装部分中序号35项原项目特征描述:
“1、租赁1台400KVA及1台200KVA柴油发电机使用约12天
2、设备看管、维护
3、购置运行所需柴油等一切费用
4、与供电部门协调及工程验收费用。”
更改为:
“1、租赁1台400KVA发电机及2台200KVA发电机使用12天,每天工作24小时。
2、发电机费用包括:租赁费用、运行(柴油等)费用及维修看管费用。
3、工程施工与供电部门协调、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等费用。
4、增加临时发电机电源电缆如下:
(1)YJV-4*240+1*120长度20米
(2)YJV-4*120+1*70长度30米
(3)YJV-4*35+1*25长度150米
工程结束后,以上电缆甲方将收回。
5、制作120电缆干包接头6个、制作35电缆干包接头15个。”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