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 联系我们
徐州师范大学图书馆朱敬文事迹展厅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09-02-24             访问次数: 116

 

徐州师范大学
图书馆朱敬文事迹展厅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No:2009F02003)
 
徐州师范大学朱敬文(香港已故著名爱国实业家)先生“重教兴学”事迹展厅位于我校敬文图书馆南侧主入口处(泉山校区敬文图书馆二层大厅,厅中有朱敬文先生铜像),其装饰设计方案已经确定。现特按此设计方案对其装修与布展施工工程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师范大学图书馆朱敬文事迹展厅装饰工程
2.项目规模:装饰区域平面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说明、效果图与施工图。
分为两部分:
标段一:展厅装修部分,具体技术数据与要求详见施工图。
标段二:展厅布展部分,具体技术数据与要求详见施工图。
3.项目地点: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徐州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敬文图书馆二层大厅。
4.完成时间: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最快竣工工期与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但最迟竣工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3月20日。
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材料供应:招标方仅提供展厅布展部分中所需的朱敬文先生“重教兴学”事迹照片、文字说明等资料(图文制作由中标方负责)。其他装修所用材料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所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消防要求,同时需得到招标单位的认可。
二、投标要求
1.对投标方的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装潢工程的合法资质和从事本项目的经验与能力。
2)采用的材料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4)具有任何关联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如子母公司、同一出资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5)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投标文件概不返还。
6)必须派投标代表到现场述标。
7)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签合同。中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资格文件要求
法人有效授权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
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必须包含下列资料:
①投标方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
②各种资格证明文件;
③近两年来的业绩证明材料,尤其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用户情况。须附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效印章;
④投标综合说明;
⑤标函汇总表;
⑥工程预算书(工程取费标准统一按三级取费,人工费按每工日60元计算)
⑦工程量计算书;
⑧材料价差计算表;
⑨施工组织设计(含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环保的技术组织措施);
⑩其他有关材料。
(2) 在投标综合说明中必须有对招标文件的确认、自愿承担的义务及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等内容。
(3) 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投标书中文字及数字如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涂改和行间插字处必须盖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4) 投标文件必须编好目录和页码,按照上述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中第(1)条的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如正本、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投标文件封袋必须密封完好;封袋面上必须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在袋口骑缝处加盖投标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书一经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或退回。
4.投标方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时送达者均视为无效标书。
三、质量要求
要求中标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中的)效果图、施工图图纸的技术要求施工,装修效果良好。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价格。报价应是包含材料、施工、运输、装卸等相关内容在内的,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方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总和。
2.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每延误一天扣合同总款的1%。
3.验收。招标方与中标方共同验收。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工程报验手续,及有关技术资料,否则不予验收。
4.现场施工时,招标方派相关项目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付款办法。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我校有关财务规定支付合同总款的 95%,余款(不计息)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五、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在学校监督部门参与下,由我校招标办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标方的报价、工程预算、施工技术方案及其公司规模、资质、业绩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标定标。
六、投标有关费用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元。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即等额退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即时等额退还。
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售价:每份售价200元,在2009年2月25日15:30(起)至2月26日17:00(止)期间出售,售后不退。
七、招标文件解释权
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负责解释。
八、有关事项安排
1.勘察现场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2月26日11:30止。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9年3月2日13:50—14:20。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徐州师范大学招标办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4.开标与评标时间:2009年3月2日14:30始,在上述地点按抽签顺序开标、述标、评标、定标。
十、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536959 
2.勘察现场联系人:卢老师
勘察现场联系电话:0516-83403310    13645223260
十一、附件
附件1 展厅装修效果图及施工图
附件2 展厅布展效果及施工图
 
  
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09.2.24

 

 

 

 

 

 
 
   

   
版权所有: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8-2010
地址:江苏徐州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网站设计:郁前进  QQ:33073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