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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甄选服务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0             访问次数: 70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服务公司的甄选及委托服务行为,保障出访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现拟对有意承办2026—2028年我校因公出访团组相关业务的服务公司进行甄选。

一、遴选内容

遴选3家服务公司入选江苏师范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项目服务公司库。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1.做好出访期间的食宿、交通、翻译、保险服务等工作;

2.做好国(境)外相关公务活动的联络及保障工作;

3.协助提供国(境)外有关活动场地租用、洽谈、技术培训等服务;

4.回国(境)后,协助做好票据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5.负责制定应对紧急情况(如航班延误、行程调整等)的应急预案。

(二)选择服务公司数量:3个。

(三)服务年限:3年。

三、服务公司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企业担当,具有经营出境业务的专业能力、许可资质和资源优势,能够切实履行团组境外服务工作职责,累计开展境外服务业务三年以上。

3.具备一定经营规模、专业的境外服务业务团队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或行政管理部门(包括行业组织)的处罚,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公司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健全。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四、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服务公司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报名所需资格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提交资料清单》(附件1),同时签订《应答承诺书》(附件2)。所有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提交。我校将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服务公司甄选评分表》(附件3),对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规定条件的服务公司进行评审。得分前三名服务公司确定为中标单位,与我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委托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 相关材料.docx

    


             

江苏师范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3月9日


(联系人:马志波;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邮编:221116;电话:0516-83656263;电子邮箱:mazb@js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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