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拟引入社会信誉好、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投资改造和合作经营,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2017F29131
3、项目地点: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
4、招标内容:江苏师范大学金山桥培训大楼重新改造装修并进行合作经营
二、项目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经营性公有房产原为江苏师范大学金山桥培训大楼,位于徐州市金山桥经济开发区龙潭路1号(在扬山路与龙潭路交叉口处)。培训大楼占地面积5884.3平方米,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始建于1998年,于1999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产权状况明晰。大楼整体为框架结构,共7层。
三、项目合作要求
1、业务范围:写字楼、商场、培训、住宿、健康、金融等合法经营项目。
2、合作年限:根据有关规定合作经营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组织本建筑合作经营招标,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管理费等主要条款并签订新的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与经营业态相符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两证合一)。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在江苏省内有实际经营或管理的同类或相关实体。
3、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获取
可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ztbb.jsnu.edu.cn/)直接下载,无需提前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7年10月15日下午17:3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澄清与答疑
澄清要求请于2017年10月12日17:00前书面传真至我校招标办(传真号0516-83403196),同时将澄清要求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2561830766@qq.com招标文件如有补充说明或答疑、更改公告,也将于2017年6月15日17:00前在招标网上进行公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有关费用:
(1)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收取标书费为300元。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或者汇款到指定账号。(如果是现金请提前用信封密封好,并骑缝签名或盖章)。
户名:江苏师范大学
开户行:农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帐号:2466 0104 0000 050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6日14:00至14:30 。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与地点:
2017年10月26日14:30整,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会议室(14号楼406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其余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十.招标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83536959
传真:(0516)83536959
联系人:汪老师
十一.勘察与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察,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62111901
招标文件下载:2017F29131经营性公有房产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doc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