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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2018F15073江苏师范大学职工慰问品采购
发布时间: 2018-05-28             访问次数: 346

江苏师范大学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F15073)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需提前报名。

一、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职工慰问品采购

2、项目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3、招标内容:教职工慰问品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供货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在2018年6月15日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经营的内容;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2014年9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2日8:4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9:00(北京时间)。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4号楼403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有效营业执照。

4、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经营的内容;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2014年9月1日之后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澄清与答疑

1.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17:00前,响应人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需澄清的问题递交或传真到江苏师范大学招标办,同时将澄清函电子版发到我办邮箱(2561830766@qq.com)。

2.答疑:答疑内容将于2018年6月5日下午17:00前在我校招标网上公告,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上发布公告,网址:http://ztbb.jsnu.edu.cn ,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方将不再另行通知。

九、有关费用

1.谈判文件费用:本项目谈判文件费300元整,投标时现场缴纳。

2.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谈判保证金5000元整,收取方式为现金(谈判保证金请提前用信封密封好,并骑缝签名或盖章)。宣布成交结果后,成交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规定的时间退换到成交人账户。成交人在成交后应当在我办秘书处登记公司账号。

十、招标人信息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1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21116

电话:(0516)83536659、18505290088

传真:(0516)83536959

联 系 人:赵老师

采购文件下载处:2018F15073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慰问品采购文件.docx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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