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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2-23             访问次数: 10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项目)

步骤

业务

环节

责任人

实施说明

1

确定采购需求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采购项目实施前的论证、审批及资金落实、市场调研等。

2

发布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招标办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填报“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可在招标办网页“下载中心”栏目查看下载。

招标办负责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3

在省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上申报采购计划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财务处

归口管理部门将采购计划提交财务处,财务处在省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上申报、初步审核后提交系统审核。(该环节由省财政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长不确定)

4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3 人),阐述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可在招标办网页“下载中心”栏目查看下载。

(非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忽略此环节)

5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结合采购需求详细说明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在性能、参数上的差异(最好能用数据说明),证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和充分性;参与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中应有4个专业方面的专家,1个法律方面的专家,5位专家均为校外专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可在招标办网页“下载中心”栏目查看下载。

(非进口产品忽略此环节)

6

进口产品报备

招标办

招标办在政府采购平台(“苏采云”)上申请报备。(该环节由省财政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长不确定)

(非进口产品忽略此环节)

7

编制采购文件草稿、草拟合同等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起草招标(采购)文件并草拟合同。工程项目需提供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

8

采购项目申请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登陆“信息门户-服务大厅-集中采购项目申请”模块,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立项。

9

审查采购需求

财务处

招标办

审计处

财务处对资金来源和付款环节等进行审核;招标办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等进行审核。工程项目交审计处审核工程量清单。

10

编制、审核、发布采购公告及文件

代理机构

招标办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公告及文件,招标办审核,代理机构发布。

11

抽取评审专家

申请采购人代表

代理机构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个工作日,代理机构负责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申购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12

开评标

代理机构

招标办

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织开评标,采购人代表和招标办监管人员参加。

13

发布结果公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告。

14

受理质疑投诉

代理机构

招标办

代理机构出具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招标办审核后回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人代表协助处理。

15

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结果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并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16

资料

归档

招标办

招标办负责招标环节采购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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